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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增資登報公告
發佈日期: 2009-06-24

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增資公開發行新股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98)新字第九八|○一七號  

一、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六月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二、八八○、○○○股,每股面額十元,總額新台幣二八、八○○、○○○元。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各種油墨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各種塑膠及其加工品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3.各種溶劑及色料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不得供售及流用至汽、柴油管制油品市場)
                    4.前各項產品及其原料,暨其製造加工用器材之進出口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土城市中山路56號。
(四)公告方式: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mk.com.tw)公告。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三六○、○○○、○○○元分為三六、○○○、○○○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十元。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二、八八○、○○○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八○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金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統籌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票面金額承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三八八、八○○、○○○元分為三八、八八○、○○○股,每股面額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於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七日起至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八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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