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增資股票發放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日
(98)
新字第九八
|
○二四
號
一、
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二八、八○○、○○○元,發行普通股二、八八○、○○○股,每股面額十元,業經奉
經濟部九十八年八月五日經授中字第○九八三二七九八八○○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
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
一
)
已發行股票:普通股三六、○○○、○○○股,每股面額十元,計新台幣三六○、○○○、○○○元整。
(
二
)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二、八八○、○○○股,均為記名式,每股面額十元,計新台幣二八、八○○、○○○元整。
(
三
)
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三、
前項增資股票訂於九十八年九月四日
(
星期五
)
開始發放,屆時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
54
號
4
樓,電話
02-27186425)
洽領。
四、
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